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由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家税收 进口关税税种代码为“A”。 进口关税税种代码为“C”。
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动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田税务机关征收。 海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对申报进口的货物征收增值税。 进环节增值税代码为“L”。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海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对申报进口的货物征收增值税。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 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出货口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开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 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 接的支付的价款。
出货口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销售时,卖方为出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